禁止提供網路諮詢 律師全聯會遭公平會裁罰
日前,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、新竹律師公會、台北律師公會及台中律師公會,被檢舉以開會決議或發函通知的方式,要律師盡速退出或停止加入他事業法律諮詢服務平台。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失而被檢舉,公平會今天決議開罰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50萬元罰鍰。
律師全聯會要會員退出法易通的主要理由是,會對整個市場造成影響,且為保障民眾權益。
惟公平會認為現在網路發達,法律諮詢早已不限於當面與律師面談,網路也可視為重要諮詢管道。然而公會合議要求律師退出此管道,一來影響律師個人從業的服務管道,限制競爭,二來也對消費者的權益產生嚴重危害。
個人認為,既然法律問診可能造成對消費者的權益產生嚴重危害,不論是在實際生活或虛擬的網路世界或非面對面的電話中,均可能發生.因此,這裡相關的是律師之素質,並非諮詢之管道或方法. 更況,且以目前經濟如此之不景氣,律師市場復面臨飽合,應容許律師得在不違反律師法之範圍內進行業務之拓展. 惟應注意的是該提供法務諮詢的平台的服務業者,應被賦與更重之管理,資格審核等相關法律責任.
參考: 禁網路諮詢 律師全聯會挨罰 【聯合報╱記者陳曼儂、蘇位榮/台北報導】 2010.04.22 03:23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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